燃爆了(个人借贷利息多少钱在法律范围之内可以起诉)个人借钱,上海私人借钱,
在生活中,出于种种原因,经常出现名义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不一致的情况。名义借款人出面借钱并在借条上签字,而实际使用借款的却另有其人,此种情形下,应该由谁承担还款责任?
2024年3月,武平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,判决借款人归还借款。
案情回顾
2015年7月,老廖向何某借款10万元,并出具借条一张。同日,何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借款转入老廖账户。借款后,老廖胞弟小廖向何某代为归还借款利息6.9万元,此后未再按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。何某于2018年11月、2019年间和2023年间通过微信联系老廖,要求归还借款。老廖以借款是小廖所用,会催弟弟还款为由,未归还借款。于是,何某不得已将老廖诉至武平法院。
法院审理
武平法院审理认为,老廖向何某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,何某也按约定向老廖账户转账,可以认定是何某与老廖形成借款合同。老廖借款后是否交第三人使用,这是老廖在借款使用上的问题,不影响认定何某与老廖借款合同成立。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,不违反法律规定。老廖让第三人小廖归还其向何某的借款本息,小廖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老廖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遂依法判决由老廖归还何某尚欠的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。
法官提醒
日常生活中,即使双方关系再密切,也应对借名借款秉持谨慎态度,充分考虑借名借款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。如果确定要以自己名义帮他人借款,最好与出借人、实际借款人签订三方协议,或者在借款时向出借人披露实际借款人的存在,并保留好证据。
武平法院观法工作室出品
来源:王智裕
编辑:刘 珍
审核:王立音 方启华
监制:钟书鉴 兰智元
精彩回顾
开庭公告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、委托理财合同等案件将在下周开庭
武平法院:用好鲜活案例 打通普法“最后一公里”
在看点这里
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
武平法院向上滑动看下一个
原标题:《每周一案丨名义借款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,应由谁还钱?》